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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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薪資-攬才

彈性薪資-攬才

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

  1. 申請時間:各一級教學單位將符合獎勵資格者送校教師遴聘委員會審議與核定,並經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聘任資格後辦理
  2. 補助對象:受延攬人於本校正式納編時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非曾任或非現任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2. 受延攬人於本校正式納編前五年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受延攬人應正式納入本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後,自到職日起始得支給獎勵金。
  3. 獎勵辦法:國立清華大學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