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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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薪資-留才

彈性薪資-留才

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

  1. 申請時間:每年3-6月依各院公告時間
  2. 補助對象:本校現職編制內有給助理教授級以上教研人員(含教師、研究人員)為原則
  3. 獎勵辦法: 國立清華大學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支應原則
  4. 申請入口:校務資訊系統/研發處資訊系統/彈性薪資/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

優良研究學者獎勵

  1. 申請時間:每年3-6月依各院公告時間
  2. 補助對象:受補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1. 本校現職編制內有給助理教授級以上教研人員(含教師、研究人員)為原則
    2. 該學年度未支領以下辦法所核定之彈性薪資,且研究績效優良經各學院/中心推薦者:
    ● 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
    ● 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支應原則」(特聘以上教授、現職績優教研人員)
    ● 本校「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作業要點」(延攬新聘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