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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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18
2026.03

本校「計畫處理表(A表)」及「計畫變更表」自115年8月1日起全面採用電子表單作業,不再接受紙本作業,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轉知。

主旨:本校「計畫處理表(A表)」及「計畫變更表」自115年8月1日起全面採用電子表單作業,不再接受紙本作業,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校「計畫處理表(A表)」及「計畫變更表」電子表單系統於112年10月17日正式上線至今已逾2年,考量校內教研、行政人員等已熟悉電子表單系統的操作,故「計畫處理表(A表)」及「計畫變更表」自115年8月1日起全面採用電子表單作業,不再接受紙本作業

二、旨揭所稱「自115年8月1日起全面採用電子表單作業,不再接受紙本作業」,不僅適用於115年8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國科會計畫、非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亦適用於目前正在執行中的國科會計畫、非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因此,特別提醒計畫執行期限至115年7月31日的計畫,如需計畫變更請提早作業,以免影響計畫結報。

目前正在執行中的計畫若有需要將校內「計畫變更表」以紙本作業者務請於115年 7 月 31 日 中午 12 點前「送達」計畫管理組,勿用校內公文信箱傳遞。


三、 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規定,計畫變更須「事前完成」相關程序,如為校內得逕依內部行政程序辦理變更者,請計畫主持人事前完成校內「計畫變更表」相關程序,如為校內權限之外,請計畫主持人事前完成「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相關程序。
旨揭所稱「自115年8月1日起全面採用電子表單作業,不再接受紙本作業」,係指本校「計畫處理表(A表)」及「計畫變更表」作業。
需要透過「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的計畫變更請計畫主持人「事前完成」相關程序,亦即在「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列印紙本,並請計畫主持人及系所主管核章,於上班日將紙本送達計畫管理組,計畫管理組將根據收到的紙本在國科會線上系統「點送出」至國科會備查或審核,如此才算完成變更申請送件相關程序。(如有急件請自行追蹤進度)

四、因校內電子表單每個簽核關卡都有簽核時間紀錄,在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點送出」的時間也都會留下時間記錄,請自行追蹤進度,若未能事前完成相關程序致影響權益者,由計畫主持人自行負責。

五、計畫相關法規及表單請參見:https://rd.nthu.edu.tw/ResearchandDevelopmentatNTHU-forms1.html

六、Q&A-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請參見:https://rd.nthu.edu.tw/ResearchandDevelopmentatNTHU-sample04.html

七、電子表單系統(及常見QA)操作請參見:https://rd.nthu.edu.tw/ResearchandDevelopmentatNTHU-plan3.html

八、常見未「事前完成」變更的情況
(一)國科會多年期計畫(計畫編號有MY者)欲提前支用第2年以後之經費,卻未提早做變更。
(二)國科會計畫經費補助項目(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國外差旅費)之經費流用(流出/流入),卻未提早做變更。
1.研究設備費不足,或購買項目變更,卻未提早做變更:
      (1)核定清單上「有」核給研究設備費,欲取消購買核定清單上「已」核給的研究設備費項目,或新增購買「未」核給的項目,卻未提早做變更。
          例:核定清單上核給設備費100萬並核定A設備,欲變更買B設備。

         *取消購買核定清單上「已」核給的項目:校內變更。
         *新增購買核定清單上「未」核給的項目:
            單價小於50萬元:校內變更。
            單價大於/等於50萬元:國科會系統變更。
      (2)核定清單上「沒有」核給研究設備費,欲新增研究設備費項目(從無至有),卻未提早做變更。
          例:核定清單上核給設備費0,欲新增買C設備。
          經費累計「未」達5萬元以上:校內變更。
          經費累計達5萬元以上:國科會系統變更。
2.國外差旅費核給的補助項目變更,或經費流用,卻未提早做變更:
    (1)會議時間/地點變更,應做校內變更。
    (2)參加的會議變更(原本核定補助參加A會議欲變更參加B會議),應做校內變更。
    (3)國外差旅費之報告種類項目變更(如:取消移地研究項目並增加出席國際學術會議項目/取消出席國際學術會議項目並增加移地研究項目),應做校內變更。
    (4)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未發表論文),應做國科會系統變更。
    (5)國外差旅費累計流用(流出/流入),「未」超過原核定金額之50%應做校內計畫變更,超過原核定金額之50%應做國科會系統變更。
3.計畫相關人員(如:學生)參與計畫,於計畫中未支薪,欲從計畫中支出研討會註冊費、國內外差旅費等費用,應做校內變更卻未提早做變更。
4.新增聘任博士後研究員的相關費用,應做校內變更卻未提早做變更。
5.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台的相關費用,應做校內變更卻未提早做變更。

九、如有問題或需協助事項請聯絡計畫管理組。
         1.各學院對應窗口依「學院」或依「業務」而有不同的承辦人,建議先聯絡學院窗口,
             請參見: https://rd.nthu.edu.tw/ResearchandDevelopmentatNTHU-introduction3.html
         2.本公告聯絡人:計畫管理組林芬組長,E-mail : felin@mx.nthu.edu.tw,電話: (03) 571-5131 分機 35173。

十、校內公文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