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N

研發替代役-申請注意事項

研發替代役-申請注意事項

1.研發替代役役期:

2.薪資待遇

研發替代役役男第一~第二階段薪資以內政部公告為準。第二~三階段所需費用由申請教師之經費支應,不得由本校以外單位支給。
  1. 第一階段(18天):比照二等兵月薪俸6,780元
  2. 第二階段(約11個月/83年次以後約3個月):
    博士級役男研究發展費46,000元/月(役男實領30,855元);
    碩士級役男研究發展費40,000元/月(役男實領25,215元)。
  3. 第三階段(約2年/83年次以後約1年2個月):
    博士級建議比照本校「專題計畫人員博士後研究支薪標準表」第一級支應(不低於63,111元/月)。
    碩士級建議比照本校「專題計畫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碩士級助理第一級支應(不低於40,020元/月)。
    情形特殊者,得視計畫經費或受聘者特殊專長等事由,酌予調整。

    經費來源如另有支給規定,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以上標準需另加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3.役男三階段待遇權益比照表(111.10版)

4.研發替代役役男之管考由申請教師負責管理與考核作業。

依據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管理考核暨獎懲作業實施計畫規定,年度管考方式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