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for Proposals】【Due: 9:00 AM, July 15, 2026】 NSTC–NERC Bilateral Research Projects (2027–2028) (Internal Deadline)
一、國科會於2018年7月與英國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Research Council, NERC) 簽署瞭解備忘錄,共同推動雙方在「環境科學(environmental science)」領域之學術交流與發展,包括科學家的訪問、研究人員交換、在具共同興趣及互補專長之合作領域中的設備分享,以2年期計畫為原則。
二、合作領域:
環境科學領域。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
(一) 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四、計畫執行期間及相關說明(其他詳細資訊敬請詳閱申請須知):
(一) 本項臺英雙邊合作計畫(下稱本計畫)須由臺灣及英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計畫申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其中我方主持人應依本申請須知所述方式研提「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預期自2027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止,為期2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五、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補助計畫以 2 年期計畫為原則,臺英雙方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我方補助「擴充加值」經費每案以新臺幣 600 千元/年為上限。惟實際核予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二)計畫主持人得申請國外差旅費(含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費用)、業務費(不含會議出席費及註冊費、學生獎助金及國際合作夥伴薪資)及設備費(不含標準辦公電腦設備)等依雙邊協議規範可補助之經費項目。惟本計畫不核定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三) 申請案經國科會與 NERC 共同選定補助者,國科會得主動增核國際合作研究主持費新臺幣每月五千元(計畫主持人每月已支領研究主持費合計超過新臺幣二萬五千元者,不予增核);惟計畫主持人於各類國際合作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一份國際合作研究主持費。
六、
校截止時間:115年7月15日(一)上午9點止。
國科會截止時間為115年7月16日,本校已留申請機構受理窗口辦理後續行政作業時間,
敬請依校截止時間準時繳交,避免因逾期致影響全校申請。
※本案在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的上傳介面,為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下選擇「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此類別可能會與國科會其他國家「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皆使用同一申請系統。申請系統顯示之截止時間將隨不同計畫之徵件截止日進行滾動式調整。請以本計畫公告之截止時間為準。
七、其他申請相關資訊敬請詳閱1.
國科會公函、2.
申請須知
八、本案聯絡人:
(一)國科會科國處 湯卿媺科員
電話:+886-2-2737-7695
Email:
cmtom@nstc.gov.tw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
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Email:
misservice@nstc.gov.tw
(三)英國NERC
申請事項E-mail:
GPSF@nerc.ukri.org
作業系統E-mail:
support@funding-service.ukri.org
Phone:+44-1793-547490
(四)研發處計管組
蘇暐珍:分機35010
電子郵件:
weics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