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NIMS)簽署之科技合作備忘錄辦理。
二、合作領域:
(一) 能源與環境材料(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Materials)
(二) 量子材料(Quantum Materials)
(三) 太空用高性能材料(High-Performance Materials for Space Use)
(四) 軟材料(聚合物材料與生物材料)(Soft materials (Polymeric- and Bio-materials))
(五) 人工智慧輔助材料設計(AI-assisted Materials Design)
(六) 未來半導體元件(Future Semiconductor Devices )
三、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四、計畫執行期間:
自
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為期
2年,
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五、補助經費項目及分擔方式:
(一) 國科會補助我方「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件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110萬元為原則;但原計畫補助金額相當或高於雙邊協議設定金額之申請案,經審查推薦獲選定者,國科會仍依審查結果核定加值經費。
(二) 國科會補助我方「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包含管理費。
(三) 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國科會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六、校截止時間:115年7月30日(四)中午12點止。
國科會截止時間為115年8月3日,本校已留申請機構受理窗口辦理後續行政作業時間,
敬請依校截止時間準時繳交,避免因逾期致影響全校申請。
※本案在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的上傳介面,為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下選擇「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類別。
此類別與國科會其他國家「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皆使用同一申請系統。國科會申請系統顯示之截止時間將隨不同計畫之徵件截止日進行滾動式調整。請以本計畫公告之截止時間為準。
七、其他申請相關資訊敬請詳閱1.
國科會公函、2.
申請須知、3.
合作確認書、4.
共同申請表
八、本案聯絡人:
(一)國科會科國處 孫小于專員
電話:+886-2-2737-7151
Email:
hysun@nstc.gov.tw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
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Email:
misservice@nstc.gov.tw
(三)日本(NIMS)
Division of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s and Public Relations 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terials Science
Mr. Kio KATAYAMA
Email:
academic-collaboration@nims.go.jp
(四)研發處計管組
蘇暐珍:分機35010
電子郵件:
weics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