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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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第5點,並自114年4月22日生效。

一、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第5點,並自114年4月22日生效。

二、修正第5點內容: (經費補助項目)計畫主持人得依活動性質及實際需要,申請下列各項業務經費:(一) 學術期刊出版經費:含人力費、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二) 學術推廣活動費:含人力費、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學術網站建置維護費用及國外學者專家來臺費用、無障礙措施或托兒服務經費。本會得參酌申請機構自籌經費、其他單位補助金額、實際需求及本會年度預算等核定補助金額。

三、全國性學術團體為「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及任務,依人民團體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之全國性學術團體。」(本校不符合資格,如有意申請相關業務,請依循所符合之全國性學術團體至國科會提出申請。)

四、國科會函作業要點作業要點第五點點修正對照表


*研究發展處 計畫管理組 羅淑婷 (03)5715131 ext. 35134stlo@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