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114年3月1日起至
114年3月28日下午16:00止。
(已經預留後續校內行政作業時間,請會議主辦人提早作業)
二、研討會舉辦期間:須為114年4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期間舉行者。
三、申請方式:
1. 申請人請至國科會首頁之「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
2.
送出後請E-MAIL通知研發處計管組蘇暐珍小姐,以利研發處後續彙整送出流程。
四、相關資訊敬請參閱:1.
國科會公函;2.
國科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3.補助申請大綱可從國科會網站下載(最下方):
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五、其它注意事項:
1.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
2.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3.獲補助者,主辦機構需在會場與印刷品中(如海報、通告、手冊中)揭示、載明「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資助,或「Sponsored by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字樣。
4.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會議,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5.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精神,申請機構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6.申請舉辦之研討會應符合以下所列條件:
(一)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
(二)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配合國科會政策規劃推動之學術研討會不在此限。
(三)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四)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7.國科會114年2月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第八點規定,請參考連結:
https://rd.nthu.edu.tw/News-4191.html
六、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4年6月23日,必要時得予展延。
七、聯絡窗口:
1.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洪小姐,Email:
yth@nstc.gov.tw。
2.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
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3.研發處計管組:蘇暐珍:#35010;Email:
weics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