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113.07.15起調整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之經費補助方式。
一、補助對象: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約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員,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
二、補助方式:
(一)國科會補助執行起日為 113年 7月 31日(含)以前之計畫:
1.申請路徑:仍可依先前方式(由[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入口)申請增核,惟增核月份不再追溯,以申請當月起計。
2.請參 https://rd.nthu.edu.tw/ResearchandDevelopmentatNTHU-faq03.html。
備註:請款方式:如為個別申請,當接獲國科會同意增核並請系所送收據請款的公文後,
目前尚未請款者,請系所暫緩個別請款,將由研發處統一請款。
(二)國科會補助執行起日為 113年 8月 1日(含)以後之計畫:
1.國科會已依申請書審查結果於經費核定清單內主動增核博士生兼任人員費用,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
2.計畫執行過程中,仍得視實際需求,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7點第2款規定敘明理由及檢具相關資料,向國科會提出經費追加,經審查後核給費用。
3.申請路徑:[計畫經費變更]-[經費追加],非由[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申請增核。
並請先向核定清單上學門承辦人確認是否受理追加再送線上變更辦理追加。
三、嗣後新提計畫申請案,請於申請書填寫所需之各類(級)別研究人力,並敘明於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四、相關訊息敬請參閱:1.國科會公函、2.國科會博士生增核專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ced2afbb-f4d4-48b3-909f-247d5fbbe2f5?l=ch
五、敬請各計畫承辦人留意,博士生原本薪資與增核費用,請分別出具學習計畫書與人員處理表辦理核銷。
*研究發展處 計畫管理組 羅淑婷 (03)5715131 ext. 35134;stlo@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