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因應本校供電異常,因而影響校內儀器和設備的穩定運作,學校訂定「供電異常損壞儀器設備補助專案申請方案」以協助修復因供電異常而受損的儀器。
補助措施之範圍:
國立清華大學校內因供電異常受損之設備儀器,學校補助維修費及設置不斷電系統之費用,但以登錄為國立清華大學財產為原則,並以停電時保管組帳載資料(即本校校務資訊系統之「財物資訊系統」112年10月帳面價值) 為計算基準。
申請期限:
自112年11月1日至 112年11月30日止
辦理原則:
(一)費用補助原則:
1.實驗室/研究室受損設備帳面價值合計未達100萬元者,補助維修費及設置不斷電系統之費用,每實驗室/研究室補助經費以5萬元為上限。
2.實驗室/研究室受損設備帳面價值合計100萬元以上者,補助維修費及設置不斷電系統之費用,每實驗室/研究室補助經費以30萬元為上限。
(三)需檢附損壞說明與佐證。(例:出示儀器內部的log,證實在供電不穩期間造成的設備損傷)
(四)研發處召開審查會議。
(五)受限於有限資源,請依補助措施範圍及費用補助原則辦理(此補助以維修為優先補助)。完成修復之設備費用請檢附相關單據。
受理單位:
請將「供電異常損壞儀器設備補助申請表」於申請期限內提交研發處何亭吟小姐(電子檔寄至tingyinho@mx.nthu.edu.tw,核章申請表正本送至研發處)。
發放日期:
資料彙整審查完畢後將盡早通知。
附件:
國立清華大學「供電異常損壞儀器設備補助」申請表
聯絡人:研究發展處 何亭吟小姐 TEL:03-5715131轉35175 E-mail:tingyinho@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