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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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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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國科會與捷克技術署(TACR)共同徵求「2024-2025年度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2年期)」,校內截止時間:2023年7月17日(一)上午10點

一、本計畫必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分別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本會及捷克技術署(TACR),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二、臺方申請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以現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 捷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TACR相關規定處理。 

三、 合作領域
    本項徵件之合作領域以下列五項為原則: 
    (一) 綠能(Green Energy) 
    (二) 人工智慧應用(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lications) 
    (三) 醫療保健及生醫製藥 (Health care and Biomedicine) 
    (四) 資訊安全(Cyber Security) 
    (五) 先進農業(New Agriculture, including Smart Agriculture) 

四、研究計畫受理及核定作業時程: 
    (一) 申請日期:自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止。
    (二) 校內截止時間:2023年7月17日(一)上午10點
    (三) 審查結果公告日期:2023年12月間為原則,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年會時程延後等,國科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四) 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執行期程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五、申請者敬請參閱國科會公函徵求須知計畫書格式
 
六、聯絡人
    研發處計管組 殷嘉蓮 #35010;Email:clyin@mx.nthu.edu.tw
    國科會科國處 胡秀娟研究員02-2737-7560;Email:jenhu@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