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臺拉立三邊合作計畫不限合作領域,本次徵件鼓勵「生醫」和「雷射」領域,須由臺灣、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三國各一位主持人組成一個研究群,共同完成並提出英文合作計畫書,且分別提送相關主管單位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其中我方主持人應依本公告所述方式向國科會申請「擴充加值型(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科會將主動增核國際合作主持費。
二、臺方申請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2. 拉、立二方計畫主持人依各該國家教育及科學部之規定辦理。(拉、立方無擴充加值相關規定)。
3. 曾於2020-2023年獲得本項國際合作計畫補助之研究團隊(三方計畫主持人均相同),不得提出申請。
三、合作領域:
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區分為: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s)、工程技術(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醫藥及健康科學(Medical and health sciences) 、農業科學(Agricultural sciences) 及人文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等五大類。
四、研究計畫受理及核定作業時程:
1. 申請日期:國科會截止時間為5月2日止,校內截止時間:
2023年4月28日(五)中午12點。
2. 公告核定日期:2023年12月為原則,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年會時程延後等,國科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3. 計畫執行期間: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我國駐拉脫維亞代表處112年4月12日來函表示,拉脫維亞大學法學院「里加法律研究所」擬申請我國相關大學合作申請「台灣-拉脫維亞-立陶宛(台拉立)三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及進行學術交流事,研究主題暫定為「發展民主及法治的司法途徑比較性分析」(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judicial approach to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若有與RGSL合作申請上述研究計畫或日後進行學術交流之意願,敬請與駐拉脫維亞代表處聯繫,或逕洽RGSL國際部E主任(並請副本周知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六、申請者敬請參閱
國科會公函、
徵求須知與
計畫書格式,或國科會公告: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d64f7930-21dc-4d0e-bf79-27a22bdd2cda?l=ch。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公函、
RGSL電郵,及
申請案夥伴聲明
七、聯絡人:
研發處計管組 殷嘉蓮 #35010;Email:
clyin@mx.nthu.edu.tw
國科會科國處 李惠珍助理研究員02-2737-7559;Email:
hclin@nstc.gov.tw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黃志勝 +371-6732-0610;Email:
cshuang@mofa.gov.tw
拉脫維亞大學法學院里加法律研究所國際部 Mr. Kriss Elerts 電話:+371-67039225;手機:+371-26671868;電郵:
kriss.elerts@rgsl.edu.l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