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N

計畫公告

02
2026.11

【115年12月4日 下午5時止】-116年度工研院學研合作徵案說明

116年度工研院學研合作徵案說明
 一、目的:

工研院為聚焦未來5至10年前瞻關鍵研究方向,規劃17項合作議題,徵求符合資格之機構參與學研合作計畫,期盼藉由引入學界研發能量,強化中長期產業技術布局與發展深度。
二、申請資格:
1. 以研究標的相關之收文學術研究機構。
2. 具備所需之技術與研發能力,並擁有足以承接計畫案之研究人力與設備者。
3. 依據政府採購法利益迴避原則,特提醒計畫主持人應避免再擔任本院各所相關科專計畫之評審委員。

三、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4日 下午5時止。
四、執行經費:每案依照研究需求編列經費,每案上限請參閱「十一、學研合作計畫一覽表」。
五、執行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
六、提案方式:
1. 有意申請者,請依「十一、學研合作計畫一覽表」之研究項目,於申請期限內備妥「附件二、提案構想書」,以E-mail方式寄送予工研院企劃與研發處蘇玉玟小姐susannah1207@itri.org.tw。
2. 審查方式: (1) 各研究子題計畫之審查方式,依各技術領域相關規定辦理書面或會議審查。
(2) 審查結果:預計於116年1月15日前通知。
七、智慧財產權歸屬說明:
1. 本次學研合作計畫成果及其所可能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所有,學術研究機關不得將其向任何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若須將研究成果向任何有關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時,學術研究機構應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若將學研合作計畫成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時,對「研發成果」有貢獻之雙方參與人員,申請註冊登記時,將依法列為共同發明人、著作人或其他創作人。
五、其他相關規定請參考:1.公函;2.附件一、116年度工研院學研合作_徵案說明:3. 附件二、116年度工研院學研合作_提案構想書(提供各校教授申請用表格);4. 附件三、116年度工研院學研合作_執行計畫書(提供各校教授申請用表格)。

六、聯絡窗口:
■ 工研院企劃與研發處
聯絡人:蘇玉玟小姐
聯絡電話:03-5918255
電子郵件:susannah1207@itri.org.tw
■研發處計畫管理組
聯絡人:陳郁慈
分機:35797
電子郵件:yutchen@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