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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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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置頂】(115/11/16中午12時止)國科會與臺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徵求116年度「臺灣地質碳封存潛力場域調查研究」構想書至115年11月16日中午12時止(本校截止時間)

一、國科會與臺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徵求116年度「臺灣地質碳封存潛力場域調查研究」構想書至115年11月16日中午12時止(本校截止時間)。

二、本計畫規劃目標係針對臺灣潛力海域進行碳封存地質調查研究,結合既有鑽探資料分析、模擬評估、資料庫建置等,提供後續相關政策推動時環境影響評估所需之科學實證數據,進行技術落地與人才培育,協助產業推動離岸碳封存之商業化。最終,本計畫產出之陸海域地質探勘原始數據與分析成果,將轉化為國家級地質資訊基礎資料庫,並供相關政府機關(構)及國營事業無償使用,共享此調查2研究成果,以期降低前期開發社會風險,加速國家能源轉型進程,實現科研成果驅動社會永續發展之公共價值。

三、本計畫係屬國科會與企業合作專案,核定經費將由台積電直接撥款補助,故不列入國科會「規劃推動案、產學案及研究案」之數量管制件數。可個別提出申請,或為整合案提出申請。

四、徵案採兩階段辦理,第一構想書階段: 函送構想書電子檔至國科會辦理。後續由審議委員會進行構想書書面審查。第二完整計畫書階段:經構想書書面審查獲推薦通過之提案機構,需於收到通知 45 日以內提交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格式之計畫書到會辦理。

五、計畫執行期程及經費規模:

   (一)全程自民國116年1月1日起至120年12月31日止,共計5年,每年計畫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2億元為原則。

   (二)本計畫採「2+3年」分二期簽約方式辦理:獲選之執行機構將先與台積公司簽訂第一期(前2年)合作契約;於第一期執行屆滿前,須經台積公司進行成效審查。審查通過者,始得辦理第二期(後3年)之續約事宜。

   (三)獲通過之計畫,其所有合約簽訂與經費撥付等相關事宜,均由台積公司直接與執行機構洽辦。

六、有意願提送申請者,請先以MAIL通知本校計管組陳小姐,並請配合於115年11月16日中午前備妥構想書文件送交本組函送申請。構想書需含全部內容電子檔,得以有效之下載鏈結、儲存於實體裝置(如光碟、USB隨身碟)等方式提供,實體裝置於審查作業結束後不予歸還。

七、構想書經書面審查獲推薦通過者,該會將另案通知完整計畫書之繳交期限。如發現不同提案之研究內容具高度關聯性或資源共享效益,該會得要求相關提案機構合併組成計畫團隊,並提出整合後之完整計畫書。

八、本計畫徵求說明請詳參閱國科會公告:https://www.nstc.gov.tw/nat/ch/detail/2bde7249-95f3-45ed-bef1-450b2e636416

九、本案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自然處葉麟科技研發管理師,電話:02-2737-8050。
         本校業務聯絡人:計管組陳雅芬,分機:31182,Email:yfchen@mx.nthu.edu.tw。

參閱附件: 1.函文 2.申請書表  3.主持人聲明書  4.公開徵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