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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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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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115/11/30止)海洋委員會「116海洋科技技術創新研發示範學校及實作基地暨海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申請至115年11月30日止

一、教育部函轉海洋委員會「116海洋科技技術創新研發示範學校及實作基地暨海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申請至115年11月30日止。

二、為從源頭強化海洋科技創新研發,落實需求導向之科技應用,並建構完善之入職前海洋科技人才培育機制,該會特辦理旨揭計畫,俾提升我國智慧海洋治理量能及海洋科技產業整體競爭力。

三、申請類別:

    (一)示範學校:主要任務包含針對本計畫科研主題,進行整合性海洋科技技術創新研發,並針對研發之海洋科技技術領域,辦理研發技術人才培育。

    (二)實作基地:主要任務包含針對與本計畫科研主題相關之新興海洋科技技術或示範學校創新研發技術成果,進行實作驗證及優化,並針對實作應用及測試之海洋科技技術領域,辦理實作技術人才培育。

四、申請主題(一案計畫可包含複數主題):經海委會召開專家諮詢會議並參考海洋業務執行需求分為以下項目:

    (一)海洋保育及污染防治。

    (二)海域救災及救難搜尋。

    (三)海域安全偵巡。

    (四)海底電纜偵測維護。

五、相關研究方法及人才培育細節項目由申請團隊規劃訂定之,一案計畫可包含複數主題。

六、申請方式: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正本以郵遞寄送或專人送達方式提送該會(地址: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科技文教處江小姐收,並應以該會「申請作業手冊」提供之「信封封面」格式,黏貼於外信封,並勾選徵件類別,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該會收文登錄時間為憑),逾期、未依該會提供信封格式或未勾選徵件類別者,概不予受理,亦不退還所寄文件。

七、相關資訊請至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65&parentpath=0,660&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609240003查詢。

八、海洋委員會承辦人: 江綺惠,電話:(07)3381810分機261933

參閱附件: 1.教育部函文 2.函文  3. 徵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