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福利部「116年度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公開甄選作業至115年10月30日止。
二、116年補助範圍如下:
(一)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
(二)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建議以人為對象之臨床研究、診斷、疾病防治(含倫理議題)與身心靈關懷服務為主,能提供政策參採之研究議題;排除動物及細胞試驗之基礎研究。
(三)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
(四)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宣導及學術交流(例如:強化民眾之罕見疾病防治相關衛教宣導)。
(五) 上述所提計畫研究之疾病應以罕見疾病為主要範圍,如有收案,收案對象以罕見疾病個案為主;若研究之疾病為潛在罕見疾病(及病人),須敘明與罕見疾病防治的關聯性與重要性;與罕見疾病防治工作不相關者,不予補助。
三、請有申請意願者於115年10月30日(含)前,依所附公開甄選作業須知,將計畫書函送該部國民健康署,俾辦理審查。
四、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4-2217-2200轉2264,地址: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5號7樓。
參閱附件: 1.函文 2.衛生福利部函文 3.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