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for Proposals】【Due: 12:00 PM, September 16, 2026】 NSTC–RIKEN Bilateral Cooperative Research Projects (2027–2029) (Internal Deadline)
一、國科會與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理化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Physical and Chemical Research, RIKEN)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並於2015年3月簽署共同研究計畫實施條件確認書,共同推動雙方學術交流與發展。
二、合作領域:
(一) 次世代化合物半導體(Next Generation Compound Semiconductors);
(二) 人工智慧或資訊科學(含與社會科學之跨領域合作)(AI or Computer Science including Collaboration with Social Science);
(三) 精準醫療與健康照護(含再生醫學及智慧醫療)(Precision Medicine and Healthcare(Regenerative Medicine and Smart Medicine included))。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四、計畫執行期間:
計畫執行期間:自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為期2年,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五、補助項目及額度及相關說明(其他詳細資訊敬請詳閱申請須知):
(一) 我方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件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110萬元(折合日圓約550萬元)為原則;但原計畫補助金額相當或高於雙邊協議設定金額之申請案,經審查推薦獲選定者,國科會仍依審查結果核定加值經費。
(二) 國科會補助我方「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
(三) 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國科會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四) 本項臺日(NSTC-RIKEN)雙邊合作研究計畫須由臺灣及RIKEN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提出計畫申請書。日本計畫主持人須依RIKEN之規定辦理;臺灣計畫主持人須依本公告所述方式向國科會申請「雙邊協議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六、校截止時間:115年9月16日(三)中午12點止。
國科會截止時間為115年9月18日,本校已留申請機構受理窗口辦理後續行政作業時間,
敬請依校截止時間準時繳交,避免因逾期致影響全校申請。
※本案在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的上傳介面,為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下選擇「
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此類別可能會與國科會其他國家「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皆使用同一申請系統。申請系統顯示之截止時間將隨不同計畫之徵件截止日進行滾動式調整。請以本校計畫公告之截止時間為準。
七、其他申請相關資訊敬請詳閱 1.
國科會公函、2.
申請須知、3.
合作意向書
八、本案聯絡人:
(一)國科會科國處 孫小于專員
電話: 02-2737-7151
Email:
hysun@nstc.gov.tw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
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Email:
misservice@nstc.gov.tw
(三)日本(RIKEN)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 Section
Global Strategy Division
RIKEN
Email:
iad-collab@riken.jp
(四)研發處計管組
蘇暐珍:分機35010
電子郵件:
weics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