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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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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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國科會為協助教育部推動玉山學者計畫延攬國際頂尖人才,自115年6月16日起,經核定通過為玉山(青年)學者,於獲聘為專任教師前,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請轉知。


一、本案重點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計畫主持人為經教育部依其補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核定通過為玉山學者(不含短期交流教研人員)或玉山青年學者,且尚不具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下稱國科會作業要點)第3點計畫主持人資格者(下稱「學者」)。

(二)、申請方式:
  • 1、依國科會作業要點第11點,請擬聘單位(系所/中心等)輔導「學者」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申辦及製作相關文件,並依據教育部核定後之聘用資格勾選該「學者」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案件確認無誤後,請於系統點選『已確認』並通知計管組發函送件。 
  • 2、每名「學者」限提1件計畫,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經限期補正且逾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受理。
  • 3、擬聘單位應參照國科會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輔導「學者」研提一般研究計畫或新進人員研究計畫申請書,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並鼓勵研提多年期研究計畫,相關作業流程詳如來文附件。
  • 4、學者已具國科會作業要點第3點計畫主持人資格者,請逕依國科會作業要點辦理。
  • 5、「學者」依本案申請研究計畫者,不得再依國科會作業要點第10點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提出申請計畫。      

(三)、計畫審查:比照國科會作業要點第14點規定辦理。

(四)、計畫核定:經審查通過者,依下列說明辦理:
  • 1、國科會審核後將發函通知結果,計畫執行期間及研究計畫補助之簽約撥款事宜,依核定函規定辦理。
  • 2、計管組接獲國科會審查結果通知函後將轉知擬聘單位,請擬聘單位轉知「學者」,若自國科會通知日起2年內未完成專任教師聘任程序取得資格者,視同放棄補助(放棄國科會計畫補助);學者未到任致不符玉山(青年)學者資格時,擬聘單位應主動通知計管組,俾函報國科會撤回計畫申請案。
  • 3、擬聘單位應自「學者」符合國科會作業要點第3點計畫主持人資格日起1個月內主動提供計管組計畫主持人之聘書、個人資料表、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俾計管組於下列規定期限內向國科會辦理計畫核定。                
  •     (1)、依國科會規定,上述文件應於2個月內向國科會辦理計畫核定,逾期未完成者國科會通知函將失其效力。
  •     (2)、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最長得延長至起聘日起3個月內函送國科會辦理計畫核定。但因情形特殊,經國科會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計畫執行:計畫之經費補助項目、簽約撥款、延期與變更、經費報銷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等未盡事宜,應依國科會作業要點、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二、本案相關聯絡人:

()國科會計畫相關規定:研發處計畫管理組羅淑婷小姐,(03)5715131 ext. 35134
stlo@mx.nthu.edu.tw
()教育部玉山學者相關規定:研發處綜合企畫組徐千惠小姐,(03)5715131 ext.35125
chuhsu@mx.nthu.edu.tw
()國科會系統電腦操作問題(資訊小組)0800-212-058(02)2737-7592


三、附件:
國科會函國科會玉山學者申請計畫相關流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NSTC Directions for Research Project Subsid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