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科會與SAS簽署科學合作協定,共同補助臺斯(NSTC-SAS)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計畫以「擴充加值」方式辦理。
二、合作領域:
所有基礎及應用科學領域,包括人文科學領域。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現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計畫主持人執行國科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 斯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SAS相關規定處理。
四、計畫執行期間:
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自
202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需與斯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多不得超過3年。
五、補助經費項目及分擔方式:
(一) 補助經費項目: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二) 補助額度: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120萬元為原則,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若原計畫補助金額相當或高於雙邊協議設定金額之申請案,經審查推薦獲選定者,國科會將僅依審查結果核定加值經費。每件計畫每年補助「擴充加值」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60萬元為原則。
(三) 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國科會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六、
校截止時間:115年5月21日(四)上午9點止。
國科會截止時間為115年5月22,本校已留申請機構受理窗口辦理後續行政作業時間,
敬請依校截止時間準時繳交,避免因逾期致影響全校申請。
※本案在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的上傳介面,為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下選擇「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
此類別可能會與國科會其他國家「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皆使用同一申請系統。申請系統顯示之截止時間將隨不同計畫之徵件截止日進行滾動式調整。請以本計畫公告之截止時間為準。
七、其他申請相關資訊敬請詳閱 1.
國科會公函、2.
申請須知
八、本案聯絡人:
(一)國科會科國處 陳怡潔助理研究員
電話:+886-2-2737-7682
Email:
yijiechen@nstc.gov.tw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
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Email:
misservice@nstc.gov.tw
(三)斯洛伐克科學院(SAS)
Ms. Jana Pastierikova
Tel: +421 257510118
Email:
jana.pastierikova@urad.sav.sk
(四)研發處計管組
蘇暐珍:分機35010
電子郵件:
weics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