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國科會115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15年1月9日(五)中午12點前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二、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產學計畫執行日為115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申請人可依研究議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及開發時程規劃,評估申請單年期或多年期計畫(三年為限)。
四、合作企業資格規定—(請注意)
(一)合作企業係指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並以全程參與該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為原則。
(二)不得為陸資企業或陸資投資、參與之企業。
五、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一)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二)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三)若有申請合作企業配合款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等方式作為出資比,請先上簽案(參閱CM20A之附件一、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相關評價資料, 附上合作企業承諾書及附件二:合作企業承諾提供設備清冊),簽案請會送國際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行政組及研發處計管組。簽准後,請文書組協助於合作企業承諾書用印。用印後併同附件一併上傳。
六、欲申請計畫者,請先簽署本校「國立清華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須簽署),再上線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請於簽署前務必詳閱該原則之規定。另申請表中之「合作企業參與合作計畫意願書」請合作企業加蓋公司大小章。
七、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
(一)為因應本措施,計畫於申請階段若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研究人力經費項目)並計入總經費計算,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有關本措施詳細說明,請參閱該會網站相關公告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ced2afbb-f4d4-48b3-909f-247d5fbbe2f5?l=ch
八、受理申請至115年1月9日(五)中午12點止受理申請(本校截至時間),欲申請者請依規定於期限內至該部網站線上製作計畫申請書,製作完成後併同簽署本校利益迴避聲明書1份,由系所承辦人統一送本組,避免遺漏,以便彙整辦理。
九、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等大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5點第1項第6款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
十、如計畫選擇繳交先期技轉授權金,合作企業將先期技轉授權金繳交執行機構後,依規定繳交該會部分,應由計畫執行機構辦理繳款事宜。
十一、國科會徵案公告網址: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2bff0cbd-6ac7-4d8f-9dfb-7395d6589a8c
十二、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產學處王小姐,電話:(02)2737-7740;吳小姐,電話:(02)2737-7279;
本校計畫申請業務聯絡人:計管組陳雅芬,分機:31182;
先期技術移轉業務聯絡人:行政組法務,分機:62299、34583、31298;
企業配合款出資比業務聯絡人:行政組呂亞桓,分機:62303
參閱附件: 1.函文 2.徵求公告 3.計畫申請書 4.國立清華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
研究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陳雅芬
TEL:03-5731182 (校內分機31182) ; E-mail:yfchen@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