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福利部「115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公開甄選作業至114年9月5日前函送申請。
二、依「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辦理。
三、115年補助範圍如下
(一) 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二) 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建議以人為對象之臨床研究、診斷、疾病防治(含倫理議題)與身心靈關懷服務為主,能提供政策參採之研究議題;排除動物及細胞試驗之基礎研究。
(三) 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四、跨機構整合型計畫:計畫每年最高上限補助金額以參與機構數新臺幣(以下同)300萬元計算(例如:參與機構數5家時,為1,500萬元),並依計畫內容經審查後定之;多年期計畫以4年為限。
五、單一機構計畫:計畫每年最高上限補助金額100萬元,並依計畫內容經審查後定之;多年期計畫以3年為限。。
六、本案聯絡人:該部國民健康署魏小姐,電話:(04)22172200轉2262。
附件: 1.教育部函文 2. 衛福部函文 3.徵選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