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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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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114/08/27中午12點止)【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115年國科會「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27日(三) 中午12時止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敬啟者,

一、【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115年國科會「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27日(三) 中午12時止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二、該會為鼓勵學校教授運用已研發成熟之技術能量成立核心技術實驗室,以聯盟形式對外招募企業會員提供技術服務,乃推動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建構具服務價值之平台,達成永續經營目標。該計畫推動第一期以鼓勵聯盟積極向外技術擴散,提升產學間合作,扎根自主營運之能力。第二期升級聯盟服務質量,朝向國際發展並擴大服務能量,將臺灣科研成果推廣至國際,鏈結國內外企業合作,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
三、各期執行重點:
   (一)第一期:營運收入須達自主營運,並配合政府重點領域徵案(淨零 永續、運動科技、AI、智慧餐飲、智慧醫療、健康照護等六大主題尤佳)。 
   (二)第二期:發展國際化(招募國際會員、國際推廣、國際合作等)或擴大服務能量(跨領域、跨區域、連結在地產業聚落、與公協會合作等)。
四、計畫執行期程:採分年核定多年期,計畫執行期限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計畫申請經費以每年300萬元為限。經費編列須符合「聯盟技術推廣」之用途,包含聯盟運作所需要相關人事、行政費用及研究設備費(僅補助服務、推廣所需之設備,如:架設網站之伺服器和週邊設備)。研究性質之項目,如:實驗儀器、申請專利、教育訓練等不得編列。
   (二)聯盟必須設置專任人員(非研究生助理),並建立合宜之商業運作模式,有系統的對外服務及招募聯盟會員,以達聯盟技術擴散及提升營運收入。
   (三)聯盟會費宜根據不同產業特性及提供之服務內容,訂定會費分級制度,以差異化作法提供各級會員相對應技術服務,增加廠商加入之誘因。.
六、聯盟補助六年期滿後,執行機構應配合開設專帳供聯盟收取營運經費使用。
七、本計畫屬該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八、新申請計畫及第一期屆滿擬申請二期計畫,請計畫主持人於114年8月27日(三)中午12時前(本校截止時間),線上提出新申請案。線上製作計畫申請書完成後請通知本組,避免遺漏,以便彙送辦理。
九、計畫申請公告請逕至
https://www.nstc.gov.tw/spu/ch/detail/64c2bc23-a5c3-4ed3-b832-7fae5ab1314b查詢。
  產學小聯盟網址:
https://www.nstc.gov.tw/spu/ch/list/be1fe93f-ec70-4447-9bc1-52b5903b1dc3 
十、產學處業務聯絡人:方怡渟,電話:02-2737-7231;
         產學小聯盟計畫辦公室:蔡漢揚先生02-23650018分機20,劉宇竤先生,分機67,林淑惠小姐,分機19 
         本校計畫業務承辦人:陳雅芬,電話:03-5731182 (校內分機31182)


參閱附件:1.函文 2.申請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