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所簽訂三邊科技合作協議,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拉方及立方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訂自115年1月1日起,以三年期為原則。計畫補助係由三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國科會將補助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徵求細節敬請詳閱:1.
國科會公函、2.
申請須知及相關表單;或請詳閱國科會公告: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9023edd3-ff5e-43cf-8eed-42686523f660?l=ch
五、本案聯絡人:
(一)國科會科國處胡先生,電話:(02)2737-7683。助理: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429。
(二)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
(三)研發處計管組蘇暐珍:分機3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