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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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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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114/1/8中午12點止)【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國科會114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14年1月8日(三)中午12點前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敬啟者,

一、【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國科會114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14年1月8日(三)中午12點前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二、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三、產學計畫執行日為114年6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申請人可依研究議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及開發時程規劃,評估申請單年期或多年期計畫(三年為限)。
四、
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一)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
           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二)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
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三)若有申請合作企業配合款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等方式作為出資比,請先上簽案
         (參閱CM20A之附件一、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相關評價資料,附上合作企業承諾書及附件二:合作企業承諾提供設備清冊),
        簽案請會送國際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行政組及研發處計管組。
        簽准後,請文書組協助於合作企業承諾書用印。用印後併同附件一併上傳。
五、欲申請計畫者,請先簽署本校「國立清華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須簽署),
         再上線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請於簽署前務必詳閱該原則之規定。
         另申請表中之「合作企業參與合作計畫意願書」請合作企業加蓋公司大小章
六、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今年新增注意事項)
    (一)為因應本措施,114年度計畫於申請階段若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研究人力經費項目)並計入總經費計算,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有關本措施詳細說明,請參閱該會網站相關公告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ced2afbb-f4d4-48b3-909f-247d5fbbe2f5?l=ch
七、受理申請至114年1月8日(三) 中午12點止受理申請(本校截至時間),欲申請者請依規定於期限內至該會網站線上製作計畫申請書
         製作完成後併同簽署本校利益迴避聲明書1份,由系所承辦人統一於114年1月9日(四)中午12點前送本組,避免遺漏,以便彙整辦理。
八、執行本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申請機構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九、如計畫選擇繳交先期技轉授權金,合作企業將先期技轉授權金繳交執行機構後,依規定繳交該會部分,應由計畫執行機構辦理繳款事宜。
十、國科會徵案公告網址: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80582296-2e08-4e0d-8ec8-81c559912f93?l=ch
十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產學處王小姐,電話:(02)2737-7740;吳小姐,電話:(02)2737-7279
十二、本校計畫申請業務聯絡人:計管組陳雅芬,分機:31182
             先期技術移轉業務聯絡人:行政組法務,分機:62299、31298、34584
             企業配合款出資比業務聯絡人:行政組呂亞桓,分機:62303


參閱附件: 1.函文   2.徵求公告   3.計畫申請書  4.國立清華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


研究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陳雅芬
TEL:03-5731182 (校內分機31182) ; E-mail:yfchen@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