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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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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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總統科學獎遴選要點」修正並自113年8月5日生效。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總統科學獎遴選要點」修正並自11385日生效。
二、第一點修正為辦理總統科學獎(以下簡稱本獎項),爰調整獎項領域劃分之分組名稱,將「社會科學」修正為「人文及社會科學」、「應用科學」修正為「工程科學」。
三、第二點修正第一款,將當然委員以外之委員組成,修正為大學校長及卓越科學研究人員各五人為原則。
四、第五點修正第二款,本獎項象徵國內學術研究之最高榮譽,為維持獎項崇高性,表彰獲獎人於學術領域的重大貢獻,原獎項獎金新臺幣二百萬元調整為新臺幣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