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合作領域: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以現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 計畫主持人執行國科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 波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NCBR相關規定處理。
三、合作領域
本項徵件之合作領域以下列七項為原則:
(一) Neuroscience (神經科學)
(二) Energy efficiency technologies, including air-conditioning, refrigeration, thermal
(三) energy technologies (能源效率科技)
(四)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材料科學與工程)
(五) Smart Vehicle (including AI and electromobility) (智慧駕駛)
(六) Quantum technology and Cybersecurity (量子科技及網路安全)
(七) Space research (太空科技)
(八) Semiconductors (半導體)
四、計畫期程:
(一) 國科會受理日期:2024年4月8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
(二) 校內截止日期:
2024年6月14日(五)早上10點。
(三) 審查結果公告:2024年12月間為原則,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年會時程延宕等,國科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四) 計畫執行開始: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與波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長不得超過3 年。
五、申請相關資訊敬請詳閱1.
國科會公函、2.
申請須知、3.
Application Form
六、聯絡人:
研發處計管組 殷嘉蓮 #35010;
clyin@mx.nthu.edu.tw
國科會科國處 胡秀娟研究員02-2737-7560;
jenhu@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