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研發處民國97年為強化研究發展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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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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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自113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一、為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機制更具彈性,自113年1月1日起,申請補助延攬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請改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辦理,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停止適用,依原試行要點第3點第1款所訂「固定時程申請方式」(1年分2期,每年5月及10月申請)並配合調整機制,不再分期辦理。

二、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5點第1項第2款第1目略以,擬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參與國科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者:
       (一)於申請國科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如計畫核定時僅預核名額者,俟覓得人選後,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二)未於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申請者,應針對其參與之研究計畫,向國科會個案提出申請。

三、敬請參閱1.國科會公函、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或國科會公告: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detail/07450585-3667-40f9-aaba-941429bde301?l=ch

四、本校申請等相關行政作業,改由人事室一組同仁#31324協助辦理。

五、聯絡人:
       研發處計管組殷嘉蓮#35010 clyin@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