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國內各大學校院碩士班或博士班之非在職學生,並經指導教授推薦。
二、受理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計畫期程: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四、補助金額:每人以申請一案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十萬元,並得視計畫性質與需求核定補助金額。
五、研究項目:有關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或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之自然科學、地球科學、地球科學、生態保育、環境科學、動物、植物、人文史蹟、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環境教育、生態旅遊或傳統建築等項目。
六、申請方式:申請者請填寫申請書,檢附研究計畫書及其他相關文件,於申請截止前送達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以郵戳日期為憑)。
七、申請資訊敬請詳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函、
作業要點及相關附件,或參閱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告:
https://www.marine.gov.tw/
八、聯絡人:
研發處殷嘉蓮小姐 35010;
clyin@mx.nthu.edu.tw
海管處陳慧如小姐 (07)3601709;
hueyru1104@cpa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