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為培育優秀海洋事務研究人才,鼓勵各大專校院學生參與海洋相關之專題研究計畫,藉由補助以促進海洋產 業、環境、科技及人力資源之永續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一、提案學生及指導教授資格如下:
1. 學生: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並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推薦者。
2. 指導教授:申請學校之助理教授以上編制內人員。
3. 學生及指導教授除應符合前項第一及第二款資格外,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並應隸屬同一學校。
二、補助經費項目:
1. 研究助學金:每案補助提案學生新臺幣五萬元。
2. 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等費用: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五萬元,並得視計畫性質與需求核定補助金額。
3. 管理費:學校配合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費用,由學校統籌支用,且不得違反政府相關規定。每案新臺幣五千元計列。
三、申請程序:
提案學生應填寫申請書,檢附研究計畫書及其他相關文件,請於
11月22日(三)早上9點之前送至研發處計畫管理組,統一再由學校函送海洋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訊息敬請參閱以下文件:
1.
海洋委員會公函
2.
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3.
海洋委員會113 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
4.
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5.
研究計畫書範本
6.
學生及指導教授利害迴避暨學術倫理切結書
五、相關訊息請參閱海洋委員會公告:
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310030001
六、聯絡人:
海洋委員會 劉怡伶小姐 07-338-1810#261123
u92150@oac.gov.tw
研發處計管組 殷嘉蓮小姐 #35010
clyin@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