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必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分別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提送國科會及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二、合作領域 : 所有基礎及應用研究領域。
三、申請資格:
(一) 以現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部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三) 捷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GACR相關規定處理。
四、作業期程:
(一) 國科會申請日期:自2023年2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6日止,以申請機構發函日期為憑。
(二) 校內截止時間:
2023年4月6日(三)09:00(已為國科會截止日無法再延)
(三) 審查結果公告日期:2023年12月間為原則,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 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年會時程延宕等,國科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四) 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自202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與捷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計畫期程最短2年,最多不得超過3 年。
五、申請相關資訊請詳閱:1.
國科會公函、2.
申請須知、3.
APPLICATION FORM(國科會0228更新表格);或國科會公告: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9d9443c7-5cd0-438a-a9b0-1faf37a4dc9a?l=ch。
六、聯絡人:
研發處計管組 殷嘉蓮 #35010;
clyin@mx.nthu.edu.tw
國科會科國處 胡秀娟研究員 02-2737-7560;
jenhu@nstc.gov.tw